请在报到当日携带好以下个人资料,交人事科存档: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校验)。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证书复印件。
4.执业证书复印件。
5.规培证书、进修证明复印件。
6.其他上岗证、合格证等复印件。
7.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
特别说明:
1.被录用的员工,请在本通知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
报到且未与医院人事科提前说明的,医院将不予录用。
2.本录用通知书将作为医院与员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如有疑问,可致电医院人事科0288304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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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