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2011年秋季开学的学校卫生安全。近日,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成都市新都区2011年秋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个部门联合将对辖区内95所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秋季开学前学校卫生专项检查。
区卫生局重点对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了检查。一是传染病防控检查情况。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基本建立了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病因追踪登记。二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查情况。有89所学校、托幼机构使用自来水厂集中式供水,6所学校使用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均持有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设置了水源保护区,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对饮用水进行了消毒并记录,定期对蓄水设施进行了清洗消毒并记录,供管水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员证。三是教学生活环境卫生检查情况。教室通风换气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多数学校的教室、课桌椅、黑板、教室采光、教室照明基本符合卫生要求。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学校、托幼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6家自建集中式供水学校虽然委托了有资质的单位对水质进行了检测,但个别学校不能提供水质检测报告。二是部分学校的个别班级因人数过多,造成学生教室人均面积达不到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的卫生要求;学生过多也直接影响了课桌之间的间距,使教室课桌之间的间距过窄。三是个别学校教室仅有一种高度的课桌椅,达不到至少设有2种以上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的卫生要求,不利于学生脊柱发育,也容易形成近视;个别学校教室使用有色玻璃(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致使教室光线暗淡,采光达不到要求,学生易患近视;少数学校教室照明使用的荧光灯只有6盏,达不到教室照明应配备9盏40瓦以上的荧光灯卫生要求,黑板照明未安置荧光灯,达不到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以上荧光灯的卫生要求;四是部分学校学生宿舍未按照人均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设置床位,造成学生宿舍拥挤。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配合,加强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学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