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急诊医师对需要住院治疗的病员,须核实参保身份,并开据“入院证”。
二、持“入院证”到《出入院结算处》预交住院费用,并出示“身份证”、“成都社会保险卡”进行参保病员刷卡登记。未持证件的病员,不予登记参保身份,请病员妥善保管预付款收据,以备出院使用。
三、病员持“入院证”、“身份证”、“成都社会保险卡”到住院科室(病区)安排床位、准备治疗。
四、科室(病区)主管医师再次核实病员参保身份。未持“身份证”、“成都社会保险卡”的病员,三天内必须完成身份确认及刷卡登记程序,否则出院按自费办理结算;对身份有疑问者,请科室(病区)经治医师及时与《医保审核处》联系。
五、治疗期间病员若需了解医保政策,请咨询本院《医保审核处》或新都区医保局医保科。
咨询电话:
本院《医保审核处》028-83049839
新都区医保局医保科028-8301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