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照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个体人员按照生产前12个月本人日均缴费工资计发。顺产的计发天数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